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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“警”获救! 旬邑森林警察用爱守护自然精灵

2025-08-14 20:55:13 来源:阳光网-阳光报

阳光讯(记者 赵小康 文/图)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,旬邑县公安局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,积极履行保护生态环境的职责,通过救助野生动物,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生态保护意识。

8月12日清晨,接群众报警称:家中飞来一只特别凶狠的“大鸟”,饲养的小鸡被“屠戮殆尽”,被困鸡舍,疑似受伤,需要救助。森林派出所联合张洪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,发现一只身高约50厘米的肇事者—‘猫头鹰’站在高处,圆睁的大眼睛俯视着周围在炫耀“战绩”,铁钩般的利喙还沾着羽毛和血迹。现场一片狼藉,散落的羽毛和残缺的鸡只尸体显示出这场“屠杀”的惨烈。

经鉴定,其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“雕鸮”,属大型猛禽,是国内体型最大的猫头鹰。其头部有些许创伤血渍,随着民警的到来,略显慌乱,在鸡舍内展翅躲避来掩饰自己被抓“现行”的狼狈,翼展达到一米五左右。面对这个“特殊嫌犯”,民警立刻联系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进行“抓捕”。工作人员对雕鸮做了检查和护理,待其体力恢复后,将择机放归自然,希望它能“改邪归正”。

近年来,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人们保护意识的提高,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,森林警察提醒广大市民,如遇野生动物“肇事”,要坚持“三不三要”原则:不伤害、不私养、不恐慌;要及时报警、要保护现场、要配合专业处置。

责任编辑:赵小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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